

9月28日上午,舟山市召开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阶段性成效、下步工作重点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于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等多个场合,对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作出重要指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今年3月,舟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在全市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舟山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把牢方向盘、打好组合拳,已取得了“两提升三下降”的阶段性工作成效。我市专项行动“三端发力”查纠问题工作法等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推广;我市监督纠正通过施工许可变相转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的典型案例,在全省推进会上得到省领导肯定;我市普陀区司法局深耕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向海图强”法治保障新路径经验做法在全国交流推广。我们主要围绕四方面具体抓好工作:
一、加强顶层谋划,有的放矢实现纵深推进。按照“一个方案管全域、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制定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度安排,构建“市领导领衔、部门主责、纪委协同、企业参与”四维联动格局。市委市政府多次对专项行动进行指导部署,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加强政策解读、梳理任务清单、下发工作提示和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以及建立跨部门协调、定期研判分析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市县两级的主战责任。多次组织工作调度、集中指导调研及工作推进会,分析突出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精准落地、高效推进。
二、聚力问题排查,深挖病灶夯实整改基础。围绕企业端、执法端、监督端“三个端口”,系统挖掘涉企执法问题,确保问题挖掘既有深度覆盖,又有精准指向。其中,聚焦“企业端”排查,建立50个企业观察点,开发“企安督”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码,分层分类召开12场企业家座谈会,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压实“执法端”排查,全市各执法部门围绕“严禁”“严查”事项,全面梳理现行有效执法制度文件,同时通过梳理本部门本领域提案议案、信访投诉、复议诉讼等九大途径加强自查。强化“监督端”排查,发布涉企执法问题线索征集公告,深化与12345热线、阳光热线、复议监督等协同机制,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42次,入企调研式监督7次,罚没款异常情况核查2次。截至8月底,累计收集问题线索2105个,核查属实1710个,问题整改率达到82%。
三、狠抓落实整改,靶向施策提升治理效能。聚焦行政执法全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与突出问题,通过规范主体资格、精简检查事项、强化监督督办等举措,推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治理精准度与实际效能。其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域公告331家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不合规行政执法主体13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核验,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证58个。全量公示检查事项清单,市本级已公布3374项行政检查事项,全市精简交叉重复检查事项10项。以定向督办函、执法监督通知书、风险提示函、工作通报等多种监督方式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截至8月底,全市已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2份、风险提示函9份、督办函1份、工作通报2期。
四、健全配套机制,系统构建筑牢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推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26个领域300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2574件,涉企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18.74%,查封案件数同比下降56.8%,涉企不予处罚案件数同比上升80.77%。以12项重点任务推动涉企检查治理靶向落地,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出台减少入企行政检查六项工作举措,探索实施行政检查预告制度,积极推进涉企检查台账数字化平台建设,综合查一次实施率提升至90.11%,涉企行政检查总户次同比下降32.41%。坚持执法服务并重,推广实施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构建集“处罚+指导+服务”于一体的涉企执法新模式,引导帮助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累计办件量达4200余件;深化“预约式”指导服务,指导整改突出风险隐患255个;在全省率先建立涉企信用修复多跨协同“智能申办”体系,大幅提升修复申请的便捷性。制定并公布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强化乱收费源头防范。
在全面总结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基础上,为推动执法工作持续优化、精准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执法梗阻,我们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发现当前行政执法领域仍存在以下共性问题,比如:执法理念与民生导向还不够匹配,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服务”思想仍未彻底转变,基层执法仍一定程度存在程序失当、“机械执法”等现象;执法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部门仍依赖“线下纸质台账”,线上执法监测、数据共享应用不足,导致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动态监管不够精准;部分企业对“预约式”指导服务、“无码不查”等政策的知晓率还有所不足等。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下一步,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工作:
一是深化问题纠治。聚焦重点攻坚,完善“查、改、治”工作闭环,常态化摸排并分级分类闭环处置问题线索。一体加强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深挖共性症结、找准制度漏洞,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查摆执法不规范问题的盲区、漏洞和短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类案治理”操作指引,实现查办一案、纠正一类、规范一域,促进行政执法质效整体提升。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以实践赋实效,着力推动实效举措和成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制度空白和治理弱项,联动相关部门及专家开展法律攻关,系统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推动“短期见效”向“长期固效”转变,切实形成抓源治本、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能力培养,推动执法队伍提能。
三是推动监督提效。定期开展监督调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整体协同。推动相关市级部门紧扣本领域重点任务、薄弱环节,抓本级带系统,指导做好条线工作。针对部分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加强督促、适时约谈,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积极破解当前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长效化监督。
四是加强社会宣传。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强“预约式”指导服务、信用修复等相关惠企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注重提炼总结,及时将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涉企执法典型案例、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或执法为民办实事实践案例等形式予以固化、推广,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答记者问
问题(一):请问司法行政机关在统筹组织这次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舟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作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专项行动的总牵头部门,担负着组织者、建设者、推动者的角色使命。具体而言,主要统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牵头抓总。我们坚持统分结合、协同推进,牵头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协同建立协调小组,明确攻坚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构建起专项行动的“四梁八柱”。先后组织召开部署会、座谈会、推进会,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分析堵点难点,确保专项行动稳健推进、有序运行。统一建立周报、月报、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司法厅报送工作进展,不定期发布工作提示,高效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是问题查纠。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将问题查纠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各类执法问题“见底清零”。创新推出“三端发力”工作法,从企业端、执法端、监督端协同发力,统筹运用企业家座谈会、案卷评查、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应诉办理等多元途径,全面排查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经核查属实问题1710个,涉及第三方机构违规检查、增设许可条件、违规收费、同案不同罚等多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我们发挥政府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系统梳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自纠+督办”结合模式开展“穿透式”核查,已累计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22份、风险提示函9份、督办函1份、执法通报2期。
三是成果打造。我们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持续提升涉企执法质效。密切关注各执法单位工作动态,提炼创新做法、亮点经验及典型案例,推动相关部门将专项行动成果向制度优势转化。截至目前,已有4个典型案例、10个典型办实事案例、5个典型经验做法被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平台录用发布,形成《行政执法检查预告制度》、《城管执法行为负面清单》等10余项制度成果。市综合执法办《“服务前置+效能革命”打造“三最”营商环境新样本》被省司法厅作为浙江省典型经验做法,上报司法部。同时,分两批发布12件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暨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实践案例,推动执法监督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比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涉路施工活动行政许可存在向企业变相转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的问题,我们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排查,分析形成问题整改意见并上报省级部门,得到省级部门高度重视,推动全省治理,实现了“一地规范、全省共享”的整治效果。
四是强化宣传。我们坚持内外宣并举,同频共振,全方位宣传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社会知晓率与参与度。开发运用“企安督”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码,在舟山日报、政府官网等主要媒体发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项行动的有关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最大程度争取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形成强大合力。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布相关信息150余条,有37条工作动态信息被司法部录用发布。我们提炼总结的阶段性工作成效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涉企执法“四乱”等突出问题整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在舟山放心投、安心干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问题(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请介绍一下综合执法办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推动规范行政检查方面的举措。
舟山市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庄优芳作答:感谢记者朋友的关心。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聚焦破解多头重复低效检查扰企问题,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全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截至8月底,我市联合检查实施率达到90.1%,执法质效与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舟山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明确5方面12项工作任务,并推出减少入企行政检查六项举措,构建了具有舟山特色的“综合查一次”机制。强化执法部门内部计划整合与部门间的协同,梳理重点监管领域,全域统筹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联合场景。全市133个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开年度检查计划,并联动形成“综合查一次”场景576个。
二是优化检查方式,全面推行执法服务并重模式。深化“预约式”指导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涉法需求,在“舟到助企”平台上线建筑工程、餐饮业、油气贸易等18类主题场景共214项服务事项,企业可线上预约,政府部门组队上门指导。截至8月底,已收到企业预约申请253次,指导整改风险隐患255个。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拓展“信用+非现场检查”通道,运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关联模型,实现对高风险企业精准穿透式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在白泉镇、沈家门街道、秀山镇、嵊山镇等4个镇(街)开展企业“分类查”试点,提升对辖区内企业监管的精准度。持续推进数字无感监管,依托“智治海安”“数字航运智控在线”等系统加强非现场检查与智能预警,今年以来累计下发违法线索350多条。
三是创新监管机制,积极构建政企互动新格局。将“亮证执法、亮码检查”作为入企检查的规范程序,执法人员入企必须出示证件和行政行为码,企业可扫码监督,市县两级综合执法办持续运用执法建议书、风险提示函等监管工具,确保检查规范透明、全程留痕可溯。截至8月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开展行政检查9786户次,同比下降32.41%,亮码检查率达到99.9%。推行检查“计划任务周报备、指标数据日监测、执法态势月分析”机制,加强对检查计划的综合研判与统筹管理,全量管控涉企检查任务,按月发布态势分析报告。加快市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协同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完善预警分析和任务统筹功能,推动行政检查全上省级统一平台。创新基层减负企业观测点“543”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查一次”专题宣讲,已覆盖1500多家企业,畅通政企沟通双向渠道。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问题(三):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直接面对经营主体,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部门之一。请问此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打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有哪些成效?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行政执法队队长吴宏晖作答:谢谢你的提问。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始终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整治重点,明确工作措施、进度安排,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一、紧盯重点领域,加大涉企收费治理。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水电气公用企业、交通物流、网络平台等领域,严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捆绑强制服务并收费等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截至8月,已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1起,违规收费金额共计190.70万元,目前已清退184.36万元,罚没款19.94万元。
二、拓宽线索渠道,织密全民监督网络。对内,我局一方面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另一方面深入分析近两年来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深挖背后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
对外,通过政府官网、单位公众号发布公告,广泛收集涉企违规收费线索;同时依托“12315”与“12345”热线深度融合优势,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监督的覆盖面,持续优化执法监督效能。
三、强化制度支撑,筑牢规范执法根基。先后出台三项关键制度文件:一是《关于落实服务型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服务型执法理念全面深化;二是《市“市监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有效破解多头重复检查、低效过度检查等难题,力求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影响最小化”;三是《关于深化四项制度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办案质量,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诉讼、职业索赔行为及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能力。
四、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涉企执法温度。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改革,全链条实施“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罚、案前普法、案中说理、案后回访”舟山特色涉企执法模式。创新实施“三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与合规建设提示书,构建规范的执法事后闭环。全域试点“小过快处”案件查办,在经营环节销售过期食品、标签不合规食品等9个领域统一免罚标准,有效解决“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问题。截至2025年8月,全市办理减轻处罚案件322件,同比增长42.5%;不予或免于处罚案件204件,同比增长24.4%。
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将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执法效能,继续做好乱收费整治牵头和常态化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权益。同时也诚挚邀请企业、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发挥“监督者”“献策者”作用,我相信,通过政企携手、社会共治,一定能够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