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草案)通过合肥市土委会审议,这标志着合肥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功能复合与高质量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合肥在推进建设用地混合开发利用方面持续探索。比如,瑶海区绿色循环综合体采用地下式建设,地面建设城市公园、体育活动设施;嘉山路街道及社区中心通过将原方案的卫生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派出所和刑警队多栋建筑方案合建,腾退4000余平方用于增建街头游园。
不过,由于建设用地混合供给制度政策的缺位,也面临着“规划难”“评估难”“登记难”“监管难”等问题。为此,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混合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6月26日,《意见》通过合肥市土委会审议,这标志着新规即将出台,合肥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市功能复合与高质量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其中,通过“规划管理创新”破解规划难。《意见》对各类混合用地类型进行概念界定,对可混合地类和比例和相关规划管理提出要求,规避安全与环境冲突,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适配度更高的建设空间。
通过“地价评估创新”破解评估难。《意见》明确用地兼容按主导用途确定土地价款;多用途混合利用按不同土地用途分别评估地价,根据构成比例计算总价;单元内多宗地混合,按宗地分别评估地价;确保各类混合用地的价格评估有据可依。
通过“登记方式创新”破解登记难。《意见》一方面明确不动产登记单元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权属界限灵活设定,另一方面要求将用途明细、年限等关键信息清晰注记,确保登记精准、权责明晰。
通过“审查制度创新”破解监管难。《意见》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发挥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土地储备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各自优势,将相关监管要求纳入土地使用合同、土地监管合同中,避免“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
此外,合肥市率先进行范围突破,创新性地将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五大核心功能用地全面纳入混合使用体系,彰显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城市空间优化方面的前瞻性与引领性,将为全省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提供“样板”。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吴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