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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召开舟山市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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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我市普惠优质的托育教育一体化服务体系,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舟山市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市在“托幼一体化”服务方面又迈出重要一步,将托育服务从“有的托”迈向“托得起”“托得好”。预计至2027年,全市托位数充分满足2至3岁婴幼儿入托需求,其中幼儿园托位供给率达到80%,普惠性托位占比保持90%以上,为许多家庭提供了更为优质便利的育儿选择。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筑托育教育一体化“四梁八柱”。系统构建“1+4”政策体系,提出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明确托育教育资源配置、管理机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和保教服务“五个一体化”具体举措。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幼儿园托班布局规划、设置规范、管理指南、教养方案等4个配套文件,夯实全市托育教育一体化服务的硬环境和软实力。


二、优化资源配置,畅通供需对接“双向通道”。科学规划托位布局,新建住宅小区按托幼一体化同步配建,编制《舟山市幼儿园托班布局规划(2025-2027年)》,建立以幼儿园为主体、其他托育机构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托幼一体化资源配置机制。根据计划,今年全市将有65%的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托班,托幼一体托位占比将达到65%,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90%,为我市托育教育一体化奠定基础。


三、提升保教质量,打造优质安全“成长空间”。优化环境设施建设,落实“适托化”规范要求,出台《舟山市幼儿园托班设施设备设置规范》。构建科学教养体系,出台《舟山市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舟山市幼儿园托班教养方案》,遵循2-3岁婴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综合服务中心”和“托幼一体化指导中心”作用,建立联动教研制度,开展保教人员一体化培训培养,推动健康管理员队伍建设,形成婴幼儿养育、卫生保健定期指导和培训机制,提升婴幼儿养育水平。


四、创新智能平台,提升托育教育“服务能级”。在全省首创“数字化托位地图”应用场景,通过“浙里办”APP向社会公布全市具有资质的托育机构信息,并推行“托位资源月更新”“一年多次预约入托”,方便家长快速获悉、一键智选。目前,汇集托育机构“白名单”103家,发布托位3883个。


接下来,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聚焦“幼有善育”民生需求,积极构建海岛托育教育一体化体系。贯彻落实好《舟山市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推进“五个一体化”,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健全托幼一体化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使用好“数字化托位地图”,便于家长充分了解周边托育资源的分布情况及其服务品质,推行“一年多次招生”等服务,实现资源配置更精准,家庭入托更便捷。统筹推进好两个试点。积极推进全省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和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全市普惠托育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优质共享,为全省提供我市先行先试经验。


记者问答


问题一:请问目前全市幼儿园托班开设情况及招生情况是怎么样的?“数字化托位地图”应用场景怎么使用?


舟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沃维林作答:根据托位地图统计,全市现有托位3883个,其中72所幼儿园提供托位2560个,新城680个、定海700个、普陀540个、岱山360个、嵊泗200个、普朱80个;还有31家托育机构、16家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提供托位1323个。2025年秋季,全市幼儿园已招收4605名小班和1265名托班新生,100%保障全市有需求的2-6岁婴幼儿入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助力我市人口增长和城市发展。

在市大数据局的支持下,舟山市“数字托位地图”已经开通,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学在舟山”,点击“入学入园”板块中的“托位地图”,可查询了解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详细地址、保教费标准、招生要求、剩余托位数、咨询电话等信息。目前,符合当年秋季托班招生年龄条件的幼儿家长可通过电话进行入托报名,其中2025年的入托年龄条件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婴幼儿。详细操作指南通过“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问题二:请问《舟山市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如何推动我市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有关部门如何抓好落实?


舟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沃维林作答:一是明确改革目标。统筹托育与学前教育资源,构建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安全优质、方便可及的托育教育一体化服务体系,充分满足2至3岁婴幼儿入托需求。二是形成制度引擎。以“1+4”政策体系为核心的顶层设计,解决长期以来传统政策碎片化等问题,理顺托育教育一体化管理体制,构建普惠托育支持机制,保障托育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三是提升服务能级。创新开发数字化托位地图,利用智能平台实现供需两端“无缝对接”,让家庭送托从“被动选择”转向“精准匹配”,托育服务监管从“事后追溯”升级为“全程可控”,大幅提升服务效能与安全能级。

下一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强化协同,履行规划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待遇保障、机构设立等方面的责任,并依法落实监管。同时,加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加大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宣传,积极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


问题三:对婴幼儿家庭特别是双职工家庭来说,希望能够选择“方便可及、普惠优质”的托育机构。近年来,市卫健委在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舟山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处长沈燕儿作答:您这个问题特别贴近双职工家庭的日常痛点,“方便可及、普惠优质”确实是我们推进普惠托育服务的核心出发点。这些年我们立足舟山实际,整合资源、精准发力,着力构建普惠托育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的后顾之忧。

第一,围绕“托得便”。重点从“扩渠道、近服务” 两方面发力。一方面,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办托,既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又鼓励企业、园区、社区利用闲置场地开设嵌入式托育点,目前全市已备案托育机构达 31家,这些机构大多布局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产业园区周边,可以有效填补了“家门口托育”的空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幼儿园在硬件设施、专业师资上的天然优势,大力推动有条件的公办园、普惠民办园向下延伸服务,开设2-3岁托班。全市已有54.65%的婴幼儿在幼儿园入托。

第二,围绕“托得起”。我们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既给建设补助、也给运营补助,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超 500 万元,托育机构平均降价约400元/月,全市普惠托育位占比已经达到 85.3%,绝大多数家庭都能享受到实惠的托育服务。

第三,围绕“托得好”。一方面建强服务平台,市、县(区)都建有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综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建了17 家“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实现“照护 + 健康”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创新服务模式,比如推广“国医育国娃”,把中医适宜技术融入婴幼儿照护;常态化开展医育结合活动等。同时,加强对保育人员的培训,仅今年上半年就办了6期保育人员培训班,培训587人,让托育服务既有温度、又有专业度。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推进全市域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省级试点,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进一步优化服务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家门口、花钱少、服务好”的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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