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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帮助诈骗 00后小伙获刑并罚款

将银行卡“借”给前同事转钱,并收取两万元好处费,没想到银行卡竟涉及百万元流水……8月11日,记者从庐江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这起由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判决生效,00后小李(化名)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他说他妈妈要给他打钱,当时我一点儿没觉得不对劲,就把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借给他用了。”讯问室里,小李低着头,声音里满是懊悔。2021年初,小李在兼职时认识了同事小王(化名),随着小李的离职,两人断联。同年年底,两人在街头偶遇,恢复了联系。

相处没几天,小王突然开口借银行卡,还递来两沓现金:“这两万你先拿着,就借卡用用,家里给我转笔钱。”小李捏着沉甸甸的钞票,看着对方熟稔的笑脸,没多想就把卡“借出去”了。

自那以后,小李的手机总跳出银行验证码短信,紧接着小王的微信消息就会弹出:“验证码发我一下。”起初他照做不误,可次数多了,心里渐渐发毛——哪有家人汇款需要这么多验证码?虽猜不透具体是什么钱,但心里已经知道这钱肯定不合法。可是一想到拿到手的两万块钱,小李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卡借给了小王。

2021年12月到2022年1月,小李先后向小王提供了三张银行卡和一个银行账户,为方便小王使用其银行卡,小李通过人脸验证或者短信验证的方式将自己的银行账户登录在小王的手机银行APP上,同时将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均提供给小王。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小李供述的三张银行卡和一个银行账户共涉及进账流水近百万元。今年7月,庐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鉴于小李在审理期间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典型的信息网络犯罪持续高发,不仅严重侵害民众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更滋生出大量上下游关联犯罪,形成盘根错节的黑色产业链。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作为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因其隐蔽性强、参与门槛低、涉案范围广等特点,已成为当前打击治理信息网络犯罪的重点领域。

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都是犯罪分子眼里的“作案工具”,出租出借的瞬间,你可能就成了诈骗团伙的“帮凶”。帮信罪不是小错,是刑事犯罪,别让“一时糊涂”变成“一生悔恨”!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邵晓杰 通讯员 吕雪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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