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欣颖 陈虔立)“现在,银行说没有执行案件就能正常贷款,企业发展有盼头了!”近日,仙居某热处理公司负责人带着两面锦旗,来到仙居县人民法院表达谢意。
此前,一场暴雨导致该公司3米高的塑钢设备突然倾倒,在边上务工的徐某被砸成二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经仙居法院及台州中院一二审判决,该公司需承担105万元赔偿。然而公司创办仅3年,受困于原材料价格飞涨等因素,经营压力很大。
四位年轻的股东决定自行筹措资金偿还,通过个人借款四处筹集到78.7万元。但徐某始终坚持要公司一次性还清赔偿。无奈之下,该公司提交破产申请,徐某也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既要让伤者及时获得救治补偿,也要避免‘办结一个案子、垮掉一家企业’。”仙居法院接手该案后,立即启动“执破融合”机制,执行法官、破产法官秉持“保生产、促和解”原则,暂缓强制执行,主动介入纠纷化解,民事审判庭与破产审判团队迅速联动,全面梳理案情,共同研判解决方案。
法官发现,该公司作为县工业园区配套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若能妥善解决赔偿问题,完全具备继续发展潜力。在调解过程中,徐某家属担忧企业“分期还着还着倒闭了”,对所有方案都摇头拒绝。企业则因案件执行影响银行授信,发展处处受限。
为打破僵局,仙居法院借助该县民营企业互助自律联盟平台,为企业牵线搭桥,找到一家信誉良好的企业为分期赔偿提供担保,让徐某家属吃下“定心丸”。同时,联动县人大代表、村两委干部等基层力量反复沟通释法,最终让徐某家属主动撤回执行申请,为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经过10余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三年分期履行协议。协议签订当日,首笔36万元赔偿款当场兑现,企业与徐某同时撤回破产与执行申请,仙居法院依法裁定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