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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电动车临牌和备案号牌车主尽快上“正式户口”

近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原悬挂临时信息牌、防盗备案号等车牌的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按照车辆类型、使用年限等情况,持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主动前往车管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了11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2个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上牌点,方便市民就近选择给爱车上“正式户口”。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在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

 

据了解,当前我市可上道路行驶的电动二轮车主要分电动自行车、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二轮摩托车三种。其中,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但需到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免费申领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登记核发的新式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须上牌、购买保险并考取驾驶证F证后,才能合法上路行驶;普通电动二轮摩托车也须上牌、购买保险并考取驾驶证E证后,才能合法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在市车管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生祠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桥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斜桥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圩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孤山中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西来中队等11处上牌点上牌。

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车主可在市车管所和靖江宝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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