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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财政局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近年来,为全面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要求,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如皋市财政局着眼管理重点,全面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促进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以制度机制为根本,筑牢管理之基。紧紧围绕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市政府授权,结合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分布及分类标准,形成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委托国有企业集团管理旗下国有金融企业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格局。制定出台如皋市国有金融资本委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落实委托管理要求。

以重大事项为关键,抓实管理之要。将一、二、三类重大事项作为管理重点,要求受托机构做好审核把关和依法依规处理。落实基础管理,建立产权登记、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核准转让、增资扩股等资产变动报告制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组织推进国有金融监事会等相关改革工作。

以监督评价为手段,提高管理之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将国有金融企业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对相关金融业务、会计基础工作等进行抽查检查,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发展安全。开展委托管理质效监督评价,推动受托管理机构履职尽责,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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