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海安市制定出台《关于应急管理系统基层干部激励试行办法》,聚焦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中的痛点难点,从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等六个维度明确10项激励措施,以制度保障为基层实干者鼓劲,持续激发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干事创业活力,筑牢安全生产基层防线。
基层应急管理队伍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存在的动力不足、晋升不畅、能力不均、队伍不稳等现实难题,该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六化”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全域统筹、高位推进,着力打通基层干部成长通道,让基层干部干事有奔头。
为打破晋升“天花板”,办法构建了全链条成长激励体系。对在基层安全和消防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且实绩突出的人员,将优先予以提拔使用;明确基层安全和消防人员晋升的晋升系数,在专业晋升中予以倾斜,拓宽职业发展路径;在评先评优中,每个镇街至少给予2个表彰名额,让干事实绩被看见、被认可;打通系统内双向流动通道,推动基层区镇(街道)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双向交流、良性互动,实现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除了畅通成长通道,办法更注重全员赋能、专业强基,通过构建专业化培养激励机制,锤炼基层应急干部过硬本领。办法明确建立职业资格考试激励机制,鼓励基层应急人员积极报考注安师、注消师等职业资格,对参考人员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以政策引导撬动专业能力提升。同时,对取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资格证书的事业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任职称、倾斜绩效分配,树立“凭能力立身、以实绩取酬”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应急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
为稳固基层应急阵地,让基层干部干事有稳头、扎根有保障,办法围绕基层应急体系稳定运转,制定了一系列刚性保障措施。办法明确,基层安全和消防工作人员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确需变动应严格执行“先配备后调动”原则,配齐人员并经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实施,杜绝岗位空窗、工作脱节。优化基层干部交流转岗机制,对在基层应急条线任职满5年及以上的部门负责人,优先予以交流转岗,保障基层干部职业发展。强化基层力量补充保障,基层安全和消防领域事业人员招录计划不受“退三补一”限制,按需招录、足额配备,确保基层应急监管力量充实到位,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人员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