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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全民招商 最高奖二百万元

  近日,定海区出台《舟山市定海区全民招商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招商引资。  

    据了解,《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招引范围包括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四大新兴产业及其他符合定海发展导向的相关产业。奖励对象是引荐招商引资市外项目落户定海区的引荐人(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人员)。   

       同时,《办法》为引荐人出台了具体的奖励措施。其中,引入实际利用市外资金到位额累计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照资金到位额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激励资金,单一项目激励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引入实际利用外资到位额累计1000万美元(含)以上,按照资金到位额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激励资金,单一项目激励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对于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及投资特别重大或对地方经济、科研水平带动效果特别显著的项目引荐人,奖励金额提交区政府专题研究后确定。

  此外,《办法》还对奖励兑现、兑现程序以及约束性措施等作出了规定。据悉,《办法》将于今年3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3月17日。今年2月18日至3月17日引进符合条件的项目参照该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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