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绪波 李海森
手机上网,宽带上网,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日益普及,让人随时随地可以上网,也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上网控”。许多通信运营商为了赢得市场,吸引客户,纷纷推出各种各样的上网套餐业务。昨日,笔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近期,因上网套餐引发的消费纠纷增多,其中通信运营商未履行告知义务或是告知不及时,引起消费者普遍质疑。
电话费三月涨千元
为了节省时间,减少麻烦,家住新浦的滕女士将自己的工资卡与家中的电话费捆绑,由银行每月从工资卡上代扣。3个月没有到银行查询工资卡,近日,滕女士到银行查询时,突然工资卡上少了2600多元。再仔细查看,发现少的钱是最近3个月代扣的电话费,每个月多达八九百元。
“不对啊,自家的电话费,以往每个月只要几十元钱,如今缘何连续3个月突飞猛涨?”滕女士对此非常疑惑,怀疑是通信运营商多收钱了,遂将此事投诉到新浦区消协。
新浦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通信运营商取得联系,后者表示经查询,滕女士家的电话费之所以猛涨,是由其上网超时导致的。原来,滕女士家开通了宽带上网业务,并办理了每天上网3小时的套餐。但是,最近3个月,滕女士家的电脑每天24小时都挂在网上,从而导致了每月近千元的电话费。
面对通信运营商的答复,滕女士有不同意见,她认为即便是自家上网超时,但连续3个月如此,产生如此多的费用,通信运营商却没有及时告知自己,同样存在过错。最终,经过消协调解,通信运营商同意退还滕女士1300元的电话费。
两小时跑了
百元流量费
与滕女士相比,消费者王先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今年10月1日下午,放假在家的王先生打开手机上网,网络刚开通,便收到了他手机内下载的小游戏有需要更新的提示。想想自己每月有30M的包月上网套餐流量,闲着也是闲着,王先生选择了更新。
在更新的过程中,王先生因为有事,便忘了手机还在上网。一直到了当天傍晚,王先生拿起手机时突然发现还在上网,并且有两条未读短信,一条是两个小时前提醒是他的套餐流量不足14M,另一条是间隔5分钟后告知上网流量已经超出套餐流量。看到这里,王先生赶紧关掉上网功能,并查询了一下话费,发现自己的套餐流量早已用光,多出的上网流量花了近100元话费。
5分钟之前还提醒有14M流量,5分钟后就用光了,这流量跑得也太快了点吧?王先生困惑的同时,更多的是心疼:运营商短信提醒超出套餐流量是按0.001元/K计费,就算自己是超流量了,但这钱收得也忒多了点吧。为何在自己选择更新之初,运营商不提前告知更新的小游戏可能超出套餐流量,这流量预警是不是滞后了点?如果自己手机内的话费不足,那更新岂不是要让自己的手机欠费停机?王先生觉得通信运营商还可以做得更加人性化。
消费人士表示,滕女士和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这就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情况和消费能力,选择适当的上网套餐业务,在使用时要注意及时查询,以免超出套餐,产生额外的费用。与此同时,通信运营商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办理套餐业务之初,必须如实告知相应的信息。在用户上网套餐已经超出规定的时长或流量时,作为服务商,运营商有必要以时长或流量超限作为服务合同的要件,及时采取提醒用户中止上网业务等举措,否则难逃以低价包月套餐为诱饵,诱导用户上网支付高额超限费用的嫌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