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滨江新区开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靖江市级综合试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的首次“全面体检”,对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检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累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经验,经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将于2023年6—7月在滨江新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为提高入户登记时普查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按照市综合试点方案要求,选定滨江新区朝阳社区和文兴社区开展本次综合试点工作。
试点分两阶段进行:清查登记对象为试点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对象为试点区域内所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金融、铁路和军队系统单位除外),以及抽样调查抽中的个体经营户。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523-89181318。
特此公告。
靖江市统计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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