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靖江海关的指导下,我市一家外贸企业通过“主动披露”形式补缴税款114.7万元,并减免了相关滞纳金21.7万元。
该企业自查时发现,因业务人员对海关政策不完全了解,导致向境外总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未纳入完税范围,存在漏缴税款的问题。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面临处罚,信用也将受到影响。该企业通过主动披露方式向靖江海关递交报告,披露相关情况。经靖江海关调查核实,可以适用“主动披露”政策。靖江海关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接企业,依法对其漏缴税款予以追征,同时为企业减免税款滞纳金。
靖江海关监管一科科长高鸿琳介绍,海关“主动披露”制度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后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制度。2022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4号公告,对“主动披露”制度进行调整,进一步扩大对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的适用范围,对涉税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及漏缴、少缴税款的金额、占比作出调整,给予企业更多容错纠错空间,以激发守法诚信企业主动披露意愿。
记者了解到,针对企业业务人员不熟悉政策的实际情况,靖江海关结合正在开展的“下基层、走乡镇、进百企”调研活动,安排人员来到该企业开展政策辅导,帮助企业业务人员熟悉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申报流程,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