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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喜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11月19日上午,在第十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对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进行授牌表彰。南通市荣获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这是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新明出席活动并接受奖牌。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经中央批准,由生态环境部表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地区,是目前中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我市在历经层层筛选、现场考核、公示公告和综合把关审定等严格程序后,最终脱颖而出。

  近年来,南通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成效显著。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亲临南通,点赞南通“沧桑巨变”。2022年,南通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18-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连续四年全省第1,2021年国考断面水质改善幅度全省第1;截至今年10月底,PM_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均居全省前列,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98.2%、全省第3,主要入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V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

  生态保护有力有效。五山及沿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成为全国典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获生态环境部、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两办印发《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推广应用“生物脸谱”App。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进度居全省前列,打造一批示范排口,获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肯定。

  改革创新纵深推进。深化生态环境损害实践引领区建设,累计启动赔偿案件850余件、赔偿金1.56亿元,赔偿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基层联系点,获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优胜项目;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改革试点,获生态环境部肯定推广。创新推行环保总监制度,984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设立环保总监。

  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坚持“月督察、季点评、年述职”污染防治攻坚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季度召开污染防治攻坚点评会,对县、镇、村开展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在媒体公开。深化省级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排污总量“集中收储、统一管理”。组建全省首支环保公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获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广。

  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凌屹,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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