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曹剑兄相识,算来已是三十余年前的事了。那时我供职于江苏省作协,公务繁杂,许多工作上的难题,多亏他出手相助方才得以化解。一来二去,交集渐多,对他的诗歌创作也有了更真切的了解。彼时他正当盛年,诗名已播于大江南北,却毫无骄矜之色,待人接物仍是江北汉子那股子爽朗磊落。

曹剑的诗歌道路,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那是一个诗潮奔涌的年代,朦胧诗以象征的荆棘划破时代的帷幕,第三代诗人则用语言的狂欢解构一切。在众声喧哗的诗坛浪潮中,曹剑却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他不逐晦涩先锋之潮流,不陷空洞抒情之窠臼,而是扎根江北乡村厚土,凝视人间凡俗众生。1986年,长诗《江北大汉》发表于内蒙古《鹿鸣》杂志,随即被期发量三万余册的《诗选刊》转发,一时间以《江北大汉》为主打的诗歌朗诵会,以不计其数场的规模成为当代诗坛不可多见的景观。这首诗奠定了他的诗坛地位,也确立了他此后数十年的创作方向。
曹剑诗歌最核心的特质,是“为凡人立象”。在八十年代诗歌普遍追求意象晦涩、情绪叛逆、形式猎奇的语境下,他逆势而行,回归诗歌的本质真诚。他的所有核心形象,皆为世间平凡众生——没有王侯将相,没有精英名士,没有传奇英雄,有的只是江北乡土的劳作农夫、风雪坚守的普通人、市井小城的寻常男女、戍边奉献的平凡战士。
《江北大汉》便是这种创作理念的集中体现。这首二百余行的叙事长诗,摒弃了传统乡土诗歌对农民形象的苦难化、悲情化塑造,也拒绝刻意拔高的赞美,以平视、共情、尊重的视角,勾勒出江北平原劳动者的鲜活形象。诗中的江北汉子“黑大”,是一个三十二岁的光棍,穿着塞满稻草的旧套鞋,腰间扎着黑缎带,挂着“巨大巨大的、油光油光的、鼓鼓囊囊的牛皮钱包”。他去拉板车、踩二轮、踏三轮,去卖“少女一样鲜活的青鱼”,去贩一麻袋一麻袋的牛肉,“驴子似的扛一大块一大块的啤酒箱,老牛似的吃一大碗一大碗的糯米团子”。这些细节来自曹剑对江北土地的深切了解——他四岁起跟随母亲回到江苏如皋搬经镇的乡间,直至考上扬州师范学院,与那片土地上的乡民朝夕与共、血脉相连。
曹剑不回避江北汉子的粗俗。他写“黑大”说了一长串粗俗话,写他“自产的烟叶和二两瓜干酒”带来的快活,写他被寡妇扇了一巴掌后“动手动脚”。但这些粗粝的细节非但没有消减人物的力量,反而让“黑大”从一个扁平的“农民符号”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他进城干活的故事、他对《被爱情遗忘的角落》的讲述、他把家当搬进寡妇家的决绝——“来做当家的、做挑水的、做妞儿她爸了”——所有这些,都在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欲望,有困顿,有卑微,也有尊严。
谢冕说:“好的诗歌,从来不是时代的浮光掠影,而是扎根大地、扎根人心的精神记录,是用文字为一个时代、一群凡人立传。”曹剑的《江北大汉》,正是为改革开放初期那一代进城谋生的江北农民立传。他笔下的人物,不是被观看、被同情的“底层”,而是以自己的方式“风流倜傥”地活着的主体。

诗人曹剑近影
如果说《江北大汉》代表了曹剑诗歌“刚”的一面,那么《上海姑娘》《扬州》《苏州》《抱月楼》等短章,则展现了他“柔”的另一面。有评论者说,读过曹剑诗作的人都会觉得他的诗让人“一见钟情”——“就像一位美丽、典雅、柔情缕缕的少女一样,令人钦慕,令人神往”。这种刚柔并济的特质,让他的诗歌既有江北乡土的雄浑厚重,又有江南风物的婉约灵动。
《抱月楼》是这种婉约风格的典型代表。诗人以莫愁湖为底,以楼月牵绊作引,把浪漫情思轻轻揉进烟火人间。诗中写初一到十五的月相变化:“初六你翘尖尖的小嘴,初八你扎弯弯的小辫儿,十二你刚刚开始发育,十五的夜晚便是你丰满成熟的青春期”——将月相的圆缺与少女的成长叠印在一起,让冷寂的天象有了肉身的温度。而“你是你父亲毕生惨淡经营的一本诗歌全集,我的胸膛及壮实的臂弯,便是这湖边一个高高的书架”这样的句子,又让楼月相守的景致定格成了精神相依的亲密。
值得注意的是,曹剑的婉约并不走向纤弱。即便是《抱月楼》这样的抒情短章,他依然保持着一种“俗美”的自觉——月亮不是高悬天际的孤星,而是“能朝夕相伴、静心细品、冷暖共情的爱人知己”。这种将浪漫情思“揉进烟火人间”的手法,让他的婉约诗有了扎根大地的踏实感,不同于那种飘浮在半空中的虚泛抒情。
在《扬州》《苏州》这类城市短章中,曹剑承续了徐志摩诗歌清新自然、音律舒缓的特点,以细腻的意象铺陈江南城市的温润气韵。但他没有停留在风物描摹的层面,而是在城市的肌理中打捞普通人的生存印记。这些短章与《江北大汉》的长调形成鲜明互补——一个写江北汉子的粗犷豪放,一个写江南风物的细腻温婉;一个以长句铺陈、节奏跌宕,一个以短章勾勒、音律舒缓。刚与柔、长与短、豪放与婉约,在曹剑的创作中并非割裂的两极,而是一个诗人的两面。
曹剑的诗歌语言,有着鲜明的个人印记。他的语言通俗有力,大量使用口语和俗话,却能达到大俗大雅的境界。《江北大汉》中“空气锤似的把江北城市踩得砰砰直晃”“把太阳笑得咯咯咂咂”这样的句子,既有声音的质感,又有画面的冲击力。“他走路不敢太猛,一不小心,就会撞倒迎面而来的太阳”——这种夸张并非修辞的炫技,而是对一个体力劳动者的力量感的精准捕捉。
他的语言节奏也极富特色。长诗《江北大汉》的节奏跌宕起伏,如“江北独轮车一样吱吱呀呀的男子汉,空气锤一样轰轰隆隆的男子汉”这样的排叠,模拟着乡村劳动者劳作的韵律。而在短章中,他的语言又变得舒缓从容,如《抱月楼》中“每天晚上朗读你,到每天早上就能背诵一首短短的你”,朴素直白中藏着绵长的温情。
这种语言风格的形成,与曹剑对诗歌传统的吸纳有关。他认同鲁迅提出的“诗歌源于劳动”的观点,借鉴了郭沫若打破格律束缚的自由创作思路。同时,他又从闻一多的“三美”理论中汲取营养——在《江北大汉》中,既有咏叹自如的音乐美、浓墨泼洒的绘画美,也有格局分明的建筑美。但他并非生硬地套用理论,而是将这些美学资源融入自己的创作实践,形成了“戴着镣铐跳舞”却又自由奔放的独特风格。
更重要的是,曹剑的诗歌语言始终保持着与普通读者的亲和力。他主张“诗歌不是文人墨客的专属,它是中华民族流淌了三千多年的文化血液”。这种对诗歌“公共性”的认知,让他的语言拒绝晦涩、拒绝故作高深,而是选择了一条让“江北乡下人”也能读懂的路。他的诗可以被朗诵,可以被传抄,可以在工厂、在乡村、在学校被大声念出来——这在新诗日益书斋化、小众化的今天,显得尤为可贵。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曹剑的创作在八十年代新诗版图上占据着一个独特的位置。当朦胧诗聚焦于觉醒的精英个体、先锋诗沉迷于形式的实验狂欢时,曹剑选择了一条“去英雄化的人本书写”之路。他没有追随任何流派,不依附任何圈子,只是诚实地书写他熟悉的江北大地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
这种选择,让他的诗歌在当时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不够先锋,不够晦涩,不够“有深度”。但也正是这种“不合时宜”,让他的作品在数十年后依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评论家邹雷指出,长期以来诗坛对八十年代诗人的研究多聚焦于朦胧诗人群体与先锋实验诗人,对扎根民间、深耕人性书写的实力派诗人关注不足,致使曹剑的诗歌价值长期被低估。这种“低估”,恰恰说明了当代诗歌批评的某种偏狭——我们太容易被“新”所吸引,却忽略了“真”的价值。
曹剑的诗歌之“真”,在于他对生活本质的忠诚。他写江北汉子的粗俗,写他们的欲望与困顿,写他们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挣扎,也写他们在艰辛中依然保有的那点“快活”——“村里那条黑狗真快活,这世界快活得一塌糊涂——一塌!糊涂!”。这种快活不是廉价的乐观,而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选择活下去的韧性。这种韧性,是曹剑笔下所有平凡人物的共同底色,也是他献给这个时代最珍贵的礼物。
八十年代已经远去,那个诗潮奔涌的黄金时代也已成追忆。但曹剑诗歌中那些鲜活的凡人形象、那些粗粝而温暖的生命细节、那些从江北土地深处生长出来的诗句,依然在时间的流逝中保持着自身的重量。正如他在《江北大汉》中所写的:“崇拜江北的大地,崇拜江北大地上的男人吧,黑得流油的香得喷雾的江北大地呀,是你养育了无数辛辛酸酸的男人,是你送出了无数名垂史册的男人”。这些诗句里,有一个诗人对土地的深情,也有诗歌作为一种文体最本真的力量——让沉默者吐出声音,让平凡者不朽!
(李风宇,中国作协会员、《雨花》杂志原主编、文学读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