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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取消13项、承接35项行政权力事项

长三角城市网讯 5月2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决定取消13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35项行政权力事项。

记者从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中看到,此次取消的13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企业集团登记、新建企业筹建登记,这两项事项都将并入企业登记事项。对抽检不合格商品予以处罚后的公示、广告监管的公告这两项事项也在此次取消之中,都将列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接下来,市政府将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35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导游证核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等等。比如原来由江苏省旅游局审批的导游证核发事项,将委托设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南京市旅游委负责审批本地导游证核发事项,将大大方便导游申请取得导游证。

市政府要求,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尽快在标准化权力清单中进行确认,并完善相关信息。对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的权力事项,要依法规范行使,涉及委托的事项依法与省级主管部门签订委托协议,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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