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14日下午,南京栖霞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家遭小偷了。当民警赶到现场调查才发现,不翼而飞的500元钱被报警人的12岁儿子偷去买花送女生了。
当天,民警赶到报警人王女士家中调查。王女士说,摆在家中的钱包内有500元现金突然不见了,怎么也找不到,怀疑家里遭贼。民警询问她是否还有其余财物丢失,她摇了摇头说,发现钱包里的钱不见之后,就检查家里值钱物品,并没有其它财物丢失。民警见现场整洁,无撬动痕迹,凭借经验怀疑是她家里人把钱拿走了。民警让她联系丈夫,丈夫称自己在上班,不知道这回事。正当大家觉得蹊跷时,王女士12岁的儿子小明(化名)的举动引起了民警注意,只见他一会儿摸头,一会儿咬指甲,神色十分紧张。
民警提出单独和小明聊聊。一开始,小明什么都不肯说,在民警的开导下,小明说出了实情,承认自己从妈妈的钱包里拿走500元。原来,3月14日是白色情人节,情窦初开的他想买礼物讨心仪的女生欢心,于是趁着妈妈不注意,拿了钱包里的钱,并且去花店买了一束玫瑰花准备送给女生。没想到还没把花送出去,就被妈妈发现钱少了,还报了警。
得知是儿子偷拿了自己的钱去买玫瑰花讨女生欢心,王女士十分生气。在民警的教育下,小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妈妈道歉。民警也提醒王女士,她的儿子早熟,此时要正确引导。(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文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