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期,南京江宁区政府出台规定:在江宁实际居住且为江宁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在一个年度内,监护人监护责任评估合格且被监护人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予以发放年度“以奖代补”监护补贴。奖补标准为每人(户)每月250元。
据了解,该项奖金每年度发放一次,监护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监护月数发放。奖补资金由区政府、街道各承担50%,纳入同级预算,足额保障,严格监管。经江宁区卫计局初步统计,该区符合条件的重型精神病人监护人约2000人,全年需发放补贴资金约600万元。该政策的出台,将引导监护人承担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权益,更好地维护地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记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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