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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沿线严禁建重化项目 年底前取缔禁设区排污口

长三角城市网讯 南京市政府近日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将全面推进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这份实施意见提出,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先进性评估制度。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设区域内的排污口。此外还将全面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建成区内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档案,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57条市重点黑臭河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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