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骑车人自己摔倒的,却诬赖别人;老人被电动车撞倒,回家后才发现骨折……日前,记者从江宁交警大队江宁中队、横溪中队、禄口中队等了解到多起类似事故。遭遇此类事故,该如何处理?事故专家特地就此支招。
日前,在205国道牧龙桥附近,一辆摩托车摔倒在地,骑车中年男子抓住一名老汉胳膊,称是为了避让老汉才摔倒,要求老汉带他去医院看病。见双方争执,一位路人报了警。最终,交警调出路口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杨某骑车摔倒主要是因为他车速过快,遇到情况后反应迟缓并采取措施不当。杨某后向老汉道歉。
前日早上,业某出门卖菜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因双方认识,就没报警,觉得没有大碍走了。老人回家后却感觉胸口疼痛,去医院检查才知道断了3根肋骨,需住院手术治疗,急需一笔医疗费。民警查看多处摄像、走访多名村民,经查询协调,最终电动车主同意赔偿老人全部医疗费。
警方支招:发生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最好不要私了,以免出现严重后果给自己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遇该类事件,首先一定要对事故现场多角度拍照,并第一时间报警,最好能留下目击者联系方式。另外,有条件的话,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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