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烟花爆竹违法线索 南京25名市民被奖励
2016年11月份以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南京市查获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8起,行政拘留13人,行政罚款15人,教育制止46人,收缴非法劣质烟花爆竹1400余箱,严厉打击了私贩私储和违法燃放行为,有力维护了全市禁放秩序。2月8日,南京市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室对举报违法燃放、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有功的25位市民,集中发放兑现了45000余元奖金。
根据南京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岁末年初,各级执法部门强化工作部署,加强责任落实,迅速宣传引导,严格执法巡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收缴了一批非法烟花爆竹,实现了“禁放区禁得住,非禁放区控得住”的目标,继续保持禁放的良好成效。特别是在春节假日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力量3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2万7千余处。公安等执法部门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有效警情同比下降32.5%。
虽然今年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至六合、溧水,但是禁放成效较明显,违法燃放、销售行为有较大幅度下降,执法力度较往年不断加大,禁放区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零火警”、“零伤害”,国家环保部通报南京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正月十五元宵节即将到来,为全面应对可能出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南京市禁放办在2月8日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元宵节禁放整治工作。
南京市禁放办提醒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买不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烟花爆竹到夫子庙燃放,不得放飞“孔明灯”。
南京市禁放办承诺: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钱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