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因出事故停路口被抓拍 此种曝光能不能撤销?
轻微事故不撤离现场要被罚
因为车子被追尾,于是停在路口与对方协商赔偿,没想到却被电子眼抓拍违停。当事人陈某感觉实在太冤枉,“我不是故意违停,因为事故造成的,为何要罚我?”陈某于是拨打12345要求撤销曝光。日前,记者从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禄口中队了解到多起因电子曝光而引发的投诉。
车子出事故停路口被拍违停
近日,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接到一起12345工单,诉求人陈某称,2016年12月13日上午,自己开车被追尾,因为车辆停在路中央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于是就将车停靠在路口斑马线上商量事故赔偿事宜,没想到被拍了违停,陈某认为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违停的,要求民警将违停撤销。
民警通过了解情况并查找当时监控录像得知,去年12月13日上午9时许,陈某驾驶车辆在岔路口路段被吴某车辆追尾,双方责任明确,下车后查看情况不严重,决定私了,于是将车移到路口西侧斑马线及右转弯口处,直行的非机动车、行人和右转弯机动车只能绕道走,影响了路口交通。双方车辆也未打开警示灯,更未设置警告标志。
轻微事故先撤离现场再行协商
交管人士表示,根据交通法规,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轻微交通事故,双方责任明确,陈某依法应当及时撤离现场,严禁妨碍交通,陈某虽然移动车辆但依然妨碍交通;其次,在路口处停车,并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陈某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停车妨碍交通,依法予以处罚。
九种情形可申请撤销曝光
禄口中队负责人提醒,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9类情形可以申请撤销: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六)曝光照片无法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多种方式可申请撤销曝光
若发现自己有可撤销的曝光,该如何申诉?交警表示,车主可至南京庐山路58号综合服务大厅111室,或拨打复核电话84429251和84429056反映情况,经工作人员复核确认无误后,曝光记录将予以撤销。车主还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复核。当事人先在“南京交管在线”网注册后,再在“曝光图片查询”栏目中写明自己的疑惑,交管部门会及时受理,并调查核实,如属于可撤销范围,也会给予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