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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收“民告官”案件涉城建类最多 政府败诉略升

记者昨日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南京“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跨区集中管辖8个月来,新收各类“民告官”案件1463件,受理1219件。政府部门败诉案共47件,一审败诉率11.16%,比2015年全市法院同一数据上升2.96个百分点。

未如愿拿到经适房 低保户状告区征收办

2015年6月,丁某与南京某区征收办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丁某申购一套4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费用由区征收办支付;征收办另向丁某支付货币补偿款10万元;协议签订后,丁某应退出区征收办所提供的过渡房。

在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中,房改办审查发现,丁某在2012年6月曾有房产交易记录,不符合“5年内没有房产交易记录”的申购条件。丁某为此多次上访,认为申购经济适用房是征收办的义务,将区征收办诉至鼓楼区法院,请求征收办履行补偿协议,为其申购经济适用房并支付10万元补偿款。

法庭上,区征收办称,丁某未能申购经济适用房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征收办根据协议约定只负责支付购房款,并且丁某在协议签订后至今未退出过渡房,故征收办未支付10万元补偿款。区征收办当庭请求驳回丁某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丁某系患有三级精神残疾的低保人员,2012年6月交易的房产是其父亲的遗产,因丁某哥哥无房结婚才过户给其哥哥。

经法庭调解,丁某与区征收办最终就经济适用房申购、房源地点、过渡房安排、费用支付等全部达成和解协议。丁某向法院撤回起诉。

“民告官”案集中管辖后

行政机关的败诉率略升

对于政府部门败诉率上升这一现象,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表示,目前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时间仅8个月,“对政府机关败诉率升降下结论”还为时尚早,后期仍需进一步分析。对于这个数据,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并不算高”,因为南京的法治环境较好,政府机关做得相对较为规范。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相关人士判断,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败诉率略升,反映出对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后,法院判政府机关败诉“压力更小了”。以前领导批条子、打招呼干预审判的现象,自从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后,也没有了,政府部门通过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对审判工作“提要求”的行为也消失了,法官在办理案件时更加独立。

南京老百姓都告了谁?

城建、公安、人社排前三

从新收“民告官”行政案件类型来看,城建、公安、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国土案件数量较多,其中城建类371件,占受理案件总量的30.4%;公安类211件,占17.3%;人社类155件,占12.7% ;市场监督管理类124件,占10.2%;国土类 85件,占6.97%。其他案件涉税收、环保、卫生、教育、旅游、宗教、财政、物价、广电、海关、司法行政,类型较为丰富。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南部新城、秦淮、雨花台、浦口、六合等地在拆除违建过程中,老百姓自认为利益受损,便将城管执法局诉至法院。”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相关人士表示,在城建类案件审判中,以前各区在审判中存在一些差异,但是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行政机关和老百姓只与铁路法院一家打交道,避免了之前不同法院尺度不一,让行政机关无所适从的现象,有利于行政执法的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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