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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高校三处长受贿 后勤部门成重灾区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推进,基建工程项目频繁推出,成天和工程承包商打交道的后勤部门成为了腐败重灾区。2014年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辖区高校查办职务犯罪分子17人,后勤部门或曾在后勤部门工作过的就有9人,超过了一半。今年3月,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一举查办了某高校财务处处长史云平、学校基建处处长助理林忠成、审计处处长冯晓峰三名腐败分子,他们都与后勤工作有很大的关联。

受贿37万余元,财务处处长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15年下半年,南京市审计局在审计时,发现南京市某学校在工程项目投标、项目资金支付等环节存在较大问题,存在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指定施工方、虚假招标等现象。案件线索移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后,办案人员经侦查发现了该校财务处处长史云平等人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

柳金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泥瓦匠,跟着工头做过一些学校的活儿。2004年,他在学校成立的后勤总公司挂了个维修部项目经理的虚衔。后勤处交给总公司的维修工程,实际上是由柳金和他召集的民工完成的。

当时还是后勤处副处长的史云平是柳金的老朋友,一直对他十分关照,把零星维修工程都交给他做。为了回报老朋友,2005年至2013年间,每逢佳节,他都会给史云平送上苏果卡,而且送的数目都一样:端午、中秋各2000元,春节5000元。

2012年,史云平想装修一下房子,柳金得知后,主动提出为他装修。至于装修款,他一分都没向史云平要过。

2010年春节前,史云平应约与学校工程承包商黄建设一起吃饭。席间,黄建设让人拿出一个纸包递给他,里面装着5万元钱,并说这个钱给你小孩出国读书的时候用的。史云平想到儿子在外留学需要的开销确实比较大,客气了几句就收下了。2012年春节前,黄建设又让人送去了10万元。

史云平后来升任该高校财务处处长,职务的转变没有为他和老板们的交情带来太大的变化,他在这个位置上仍旧可以关照帮助他们。2012年和2013年,他还两次收受某绿化公司项目经理的贿赂款2万元。当然他敛财手段并不止于收受工程承包商的贿赂。2014年,史云平在校财务处会计招聘面试中给一同学亲属最高分,使其成功被学校录用。为表示感谢,他的同学为他送去10万元谢礼。

经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公诉,2016年9月18日,法院以被告人史云平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工程审核、决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7.6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史云平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审计处处长、基建处处长助理也因受贿被判刑

从工程开始到结算,柳金等人需要通过多个关卡,才能拿到想要的工程款。学校基建处处长助理林忠成,就是其中一个关键人物。平时他负责对具体工程量进行审核,有时候承包商们报过来的工程量与实际不符,他就会进行相应核减。在工程量的审核、维修工程业务的协调和组织施工等方面,柳金等人都需要林忠成的帮忙。

2009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林忠成在工程量审定单签字确认、工程款支付签字确认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柳金等给予的贿赂款及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25.55万元。

老板们的钱,当然也不是凭空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同这些负责人搞好了关系,他们结算时对多报的工程量和款项睁只眼闭只眼,不就有好日子过了吗?

工程决算的审计最终需要审计处签字盖章,作为审计处处长,冯晓峰掌握着这一“生杀大权”。为了与他搞好关系,小老板们纷纷使出浑身解数。

从2011年开始,冯晓峰每年都会收受基建、装修等工程老板送来的贿赂款五六万元。到2015年案发时,他一共收下来自7个人共计32.3万元礼金及购物卡。柳金是“孝敬”冯晓峰的老板里最大方的一个,从2011年到2015年,光他一个人就送了冯晓峰23万元,而某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姚某为他支付的个人住房装修款也高达14万元。

经江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1日,法院以被告人冯晓峰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46.3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冯晓峰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林忠成因非法收受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25.5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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