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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主动披露 办理从“路上走”变“网上跑”

记者从靖江海关获悉,关于主动披露政策又有新变化。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相关手续,将进一步提升办理时效性与便捷性,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海关主动披露是一项创新的容错机制。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发现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后,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海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今年4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2024年第36号公告,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除线上外,企业也可向进出口货物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企业注册地海关提交主动披露相关资料,线下进行办理。

“海关的主动披露制度,为企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守法便利的通道,减少了轻微违规行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靖江海关监管二科科长高鸿琳介绍,尤其是2023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2023年第127号公告),新增了涉及检验检疫、影响海关统计、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加工贸易及部分轻微程序性违规等可以适用主动披露的情形,基本覆盖了企业常见违规类型,提升幅度为历次主动披露政策修订之最。同时,新增了相关条款,使得量罚尺度更为科学合理,也增加了类似情事企业主动披露的意愿,充分体现了“守法便利”“宽严相济”和“罚教结合”的海关执法理念。据统计,2023年,靖江海关接受企业主动披露涉及货物金额2.46亿元,补征税款218.28万元,并减免了相关滞纳金32.87万元。

高鸿琳表示,今年,靖江海关将针对进出口重点企业开展主动披露政策专题宣讲,重点解读“适用范围”大幅扩大、“时限要求”再次放宽、“量罚尺度”更加合理、“加贸实际”更受重视、“享惠措施”持续优化等政策红利,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轻微违法免罚”、“初次违法免罚”情形进行解读,指导企业用好主动披露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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