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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助推“幼有善育”服务体系建设

2023年,我局累计安排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资金670万元,助力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加快推动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目前全市托育机构105家、托位4859个,每千人托位数4.15 。 

一是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强化财力保障,支持通过社会兴办托育机构、幼儿园办托班等模式,大力推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经当地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给予每班2万元的建设补助,根据实际入托收费情况,给予每人每月按普惠性收费标准的8%-25%不等的运营补助。

二是发放婴幼儿入托补助。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舟山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舟山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对符合条件的生育舟山户籍二孩、三孩及以上给予每人每月入托补助,进一步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支持推进医育结合,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着眼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分级筛查诊断、有序转诊随访,着力推进关口前移,避免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儿的发生。支持在市妇女儿童医院建立市级婴幼儿家庭照护指导中心和实训基地,对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业务督导、人员培训和科学育儿指导,制定婴幼儿家庭照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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