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至23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淮南市开展了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并于9月12日反馈了督察报告。淮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推动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淮南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强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以及转办的信访件整改。二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_10)、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等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改善。三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严格控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
《整改方案》强调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和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有序推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期解决;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推进,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四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成因,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关键因素,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从根本上予以解决。
《整改方案》提出四项主要措施:一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扛起大气污染防治政治责任,强化标本兼治,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各整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依法、科学、精准、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部门联动、定期会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治理工作,形成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全社会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四是实施重点难点突破。严格落实《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等要求,重点推动砖瓦等行业转型升级,强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严格落实控煤减煤要求,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加强餐饮油烟等问题排查整改,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