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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昨天是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部门获悉,该市出台了住房限购实施细则。购房人、开发商、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应行政、刑事责任。
查新建房购买资格:必须备齐相关证明
根据政策,新房限购查询对象为:购买合肥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本市区户籍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核验原件,收缴复印件);非本市区户籍购房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 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 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新房限购查询由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地址位于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
流程:
在购买住房前申请居民家庭住房限购查询,并如实准确填写《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供材料进行初核,并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开发企业至商品房管理科代办限购查询;商品房管理科核查购房资格材料;商品房管理科进行相关查询,符合购房条件的,在《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购房人联加盖限购查询专用章后,作为购买商品住房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