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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激发靖江市创业活力 7天全市新设公司65家

7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记者从靖江市数据局获悉,不少创业者对此反应积极,抢抓利好因素,7天内我市按新法规范新设公司65家,比上个月同期增加25%。

7月1日,江苏杨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这是我市按照新《公司法》设立的首家公司。按照新《公司法》规定,该公司将在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比较大的一个变化,即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取消了此前的完全认缴制,要求新设立公司认缴出资额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靖江市数据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介绍,存量公司可以在三年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近日,我市7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纷纷办理注册资本调整事宜,确保在要求期限内缴足出资额。

“注册资本没办法按时缴纳怎么办?”“是不是可以不设监事?”……近期,市数据局市场准入科接到了不少有关新《公司法》的政策咨询。据介绍,公司在“3+5”的规定期限内确实无法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方式履行出资义务,也可以通过减资、股权转让等方式减轻实际出资负担。

7月2日,市数据局向靖江市天朗五金机电有限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该公司成为我市首个不设监事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明确指出:“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此举有效解决了公司创业初期面临的人员紧缺难题。数据显示,截至7月9日,我市已有48家“无监事”公司注册成功,其中,20多家是一人有限公司。据介绍,新《公司法》调整了原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对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约束,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多家“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再投资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这引发了我市小规模创业者的追捧,截至7月9日,全市新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40家。

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公司高管责任、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亮点纷呈,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加健康和稳定的法律环境。靖江市数据局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入企答疑解惑、窗口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公司法》,同时,把好准入关、审批关、指导关,依法引导创业者正确认知新《公司法》,多举措促进新规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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