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2023年江苏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92.7%,优于国家下达考核目标28.5个百分点。近年来,江苏省充分发挥美丽海湾建设的统领作用,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在8月新闻例行发布会上公布了第二批12个美丽海湾的优秀案例,江苏盐城大丰川东港美丽海湾榜上有名,这是继去年盐城东台条子泥获评第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后江苏再获殊荣。
今年4月,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美丽海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湾一策”,对每个海湾都建立了“两清单一目标”,即存在问题清单、解决问题的工程项目清单和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因地制宜推动地方开展美丽海湾建设。今年率先完成了第二批省级美丽海湾评选工作。评选出的我省第二批省级美丽海湾为秦山岛、珍禽保护区射阳河-斗龙港段、连岛港口区、洋口港-东凌段等4个海湾。按照《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奖励办法》,江苏省对去年获评国家和省级的美丽海湾进行了财政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获评国家和省级美丽海湾的后续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等相关工作。当前,沿海各地地方政府对美丽海湾建设高度重视,加大对美丽海湾建设的投入,不少原计划“十五五”“十六五”时期开展建设的美丽海湾提前至“十四五”时期,加快了江苏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进程。在全省形成“1+N”美丽海湾建设体系,即1个省级行动计划和23个湾区建设与保护实施方案,推动沿海地区“一湾一策”实施海湾精细化治理。按照梯次建设的目标要求,明确全省23个美丽海湾建设单元到2025年巩固提升2个、基本建成6个、稳步推进10个和摸底启动5个,提出2035年全省美丽海湾建设实现全覆盖的分阶段建设目标。
为保障美丽海湾建设可持续性健康发展,规范美丽海湾工程项目建设,避免有些地方可能借美丽海湾建设之名,行人工造景之实,破坏自然生态本底,江苏省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美丽海湾试点建设管理办法》,对试点项目的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以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成效评估等全过程作出了明确细化规定,要求各地在美丽海湾试点建设过程中以解决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为导向,确保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江苏美丽海湾必须保护好海湾自然生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严格限制过度人工化改造。”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常新风说。
记者了解到, 2023年江苏省建立了省级美丽海湾阶段性评估和周期性成效评估工作机制,编制了《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环境效益评估没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约谈、限期整改处理,对省级美丽海湾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群众反映问题严重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出省级美丽海湾名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当前,江苏省已完成第一批省级美丽海湾阶段性检查工作,用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确保美丽海湾建设成果不缩水、不倒退。
常新风介绍,为调动地方开展美丽海湾建设的积极性,省生态环境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省级美丽海湾给予1500万元奖励资金,获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再追加奖补500万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 丁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