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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村规民约“约”出基层治理新气象

“多亏了新村规,这婚结得轻松,幸福一点儿没少!”肥西县高店镇团塘村村民侯礼杰感慨道。在肥西县高店镇团塘村,村规民约与一套精巧的“积分制”相结合,成为撬动乡风文明的“妙招”。“收拾家能攒积分,简办酒席能加分,积分还能换日用品,这办法真贴心!”在团塘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积分超市”,不少居民用积分兑换洗洁精等日用品。

团塘村将“婚嫁彩礼莫高额,红白事宜树新风”等新风尚具体化、分值化。“拒绝高额彩礼”、“喜事新办”均可获得积分,而大操大办则会扣分。清晰的标尺让村民心中有数,积分可兑换实物则让文明有价。“小积分像无声的‘文明指导员’,推动村民从‘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 团塘村村党总支书记陶勇说。

在此风尚引领下,前段时间,侯礼杰与女友深受触动,最终践行“零彩礼”,将婚事简办。新规推行后,像侯礼杰这样的家庭并非个例。全村通过积分制为符合标准的家庭发放600余积分奖励,兑换奖品47件。据统计,村内婚礼累计节省超40万元,丧事减支约20万元。

而在庐阳区三十岗乡崔岗艺术村,村规民约更是艺术家与村民的“黏合剂”。“村规里倡导的‘睦邻里,促和谐’,让艺术家们不再是‘外来客’。”村里的艺术家庞鸣对此深有感触。村民帮忙照看院落,艺术家用才华反哺乡村,共同遵循的公约将这里从一个普通村庄,塑造成一个既有艺术范、又充满人情味的和谐共同体。此外,村民通过参与治理获得的积分兑换了日常用品,“艺术村的建设给村子里的大龄村民提供了岗位,比如保安、保洁等,提高收入。积分兑换虽然不是很贵重的东西,但是可以激励大家互相监督。”村民丁本琪说。

从移风易俗到基层治理,今年,合肥市共有7个村(社区)的规约入选全省“百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肥市入选全省百佳的7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涵盖生态保护、邻里互助等多个方面,形式鲜活、易于传诵,是“三治融合”在基层的生动体现。”合肥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

近年来,合肥市坚持党建引领,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依托“板凳会”“议事亭”等形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形成“一村一策、一事一约”的生动实践,使其成为移风易俗、弘扬新风的有效载体。

庐江县金牛镇圩坝村以规约破陋习,明确“彩礼不超5万,宴席不超20桌”,彩礼平均下降近50%;巢湖市亚父街道洗耳池社区巧用“洗耳恭听”典故,倡导“遇矛盾,学巢父,倾听互让好商量”;瑶海区七里站街道恒通社区创立“暖宝聚力行公益,窗帘之约敬桑榆”品牌,温暖守护独居老人;肥东县桥头集镇复兴村采用“三字经”形式,将“护河流、禁焚烧、爱护生态觉悟高”等理念深入人心;蜀山区南七街道丁香社区航鑫家苑弘扬“皖安精神”,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定点投,高空抛物零容忍”,共建匠心家园。……

“各地通过创新实践,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软约束’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提升矛盾预防化解效能,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筑牢坚实基础。”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百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本土化运用、创新性转化,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动“小规约”发挥“大作用”,助力“大治理”,持续巩固和提升我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宋士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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