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林杰)“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规范营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医务人员财物、礼品、礼金、回扣等……”2月28日,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主任梁玲芝对某药械企业代表郑某说。
和郑某一起被“面对面谈话提醒”的还有其他21家药械企业代表,他们都是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合作的客户。此外,他们还签订了《廉洁承诺书》,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保质保量做好供应工作的同时,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监督,与医院共同努力维护优良的购销环境,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切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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