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是药品零售环节的“安全守门人”,其配备使用直接关系群众用药安全。自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实施以来,宿豫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政策落地为抓手,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全面推进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规范工作。
精准摸排建台账,夯实监管基础。为全面掌握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现状,宿豫区市场监管局依托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家核实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在岗履职记录及社保缴纳情况,建立“一企一档”监管台账。针对远程审方门店这一特殊类型,专门细化排查标准,重点核查审方药师资质、审方流程规范性及现场药学服务保障情况,清晰梳理出全区远程审方门店的分布、数量及执业药师配备缺口等关键信息,为后续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多维宣教强意识,引导合规经营。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会、召开企业约谈会、发放法规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现场签订《执业药师配备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与在岗履职行为,增强依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题培训5场,覆盖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
严管严查促规范,形成有力震慑。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执业药师配备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职、远程审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挂证”“人证分离”及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00余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0余份,有效规范了药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
通过前期持续推动,全区大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已配齐配强了执业药师队伍。下一步,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问题短板,对未达标远程审方门店实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并加大日常巡查和“回头看”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全区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