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天宇)12月23日,我市召开长期护理保险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情况。
“长护险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善泽介绍,长护险是一种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政策性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
10月30日,我市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标志着全市全面推进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长护险制度,为我市失能人员提供长期专业的照护服务,着力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增加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健全长护险制度体系。城乡一体化,覆盖所有参加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筹资多元化,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2025年度,长护险保费每人每年90元;待遇同质化,经长护险失能登记评估认定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方式;评估规范化,按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确保参保人员更加公平、公正、及时享受长护险待遇;服务均衡化,统筹考虑山区海岛分布、人口分布、服务能力水平等因素,结合服务需求和市场供给等情况,合理确定定点长护险服务机构的分布和数量;监管精准化,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内部控制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长护险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参保人员、评估人员等的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市将出台服务管理、基金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强长护险经办服务队伍、失能等级评估人才队伍和护理队伍建设,为全市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长护险服务,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全面、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