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11月27日正式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划定禁售禁放时段与区域,对违规行为设立严格处罚机制,携手市民共建安全宜居环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明年3月31日,亳州高新区全域将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城市规划区(亳芜大道以北、三清大道以西、北外环以南、古井大道以东)及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场所周边、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等11类重点区域,实行全年禁燃禁放管控,覆盖人员密集、环境敏感及安全风险关键点位。
通告明确,公安、应急、城管、市场、环保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和荒草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依法责令停止并予以处罚;对拒绝阻碍执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样设置阶梯式处罚措施,从治安管理处罚到刑事责任追究,形成全链条管控。此外,各社区管理中心(镇)、区直机关及党员干部需带头遵守规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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