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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机关两月查处 83起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记者 季俊磊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个别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隐患。针对这一情况,市公安局自1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烟花爆竹“排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全力筑牢春节安全防线。

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截至2月4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83起,依法行政处罚违法人员96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共计16171件,及时消除了一批潜藏在社区、街道乃至居民区内的安全隐患。

专项行动中,金华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严密排查、精准打击。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在白龙桥镇、琅琊镇接连端掉2个非法存储窝点,查获烟花爆竹1140余件;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在一家电子礼花炮零售店内,查获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200余箱;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澧浦派出所、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先后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分别在运输途中查获306箱和135箱烟花爆竹。兰溪、东阳、永康、武义、浦江、磐安等地公安机关也相继在废弃厂房、居民住宅、移动板房、果园仓库等隐蔽场所,查获多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从查处情况看,违法行为人多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烟花爆竹,并擅自储存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意图在春节期间通过销售牟利。这些行为不仅违法,更因其储存场所往往毗邻人群或位于交通要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已由专业部门进行安全处置。金华公安机关表示,将深入推进“排雷”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共同维护节日期间的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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