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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再次提高部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宿迁网讯(记者 张云)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日前,宿迁再次提高部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这是“十四五”期间我市第四次调标。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45元提至685元,月增4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39元提至891元,月增52元;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也按相应比例同步提高。

此次调标将惠及全市13.19万名低保对象、1.74万名农村特困人员及7.57万名困难残疾人。

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650元提至1670元,月增20元;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标准分别按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50%至100%执行。此次提标预计惠及全市1.1万名困境儿童。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计保障低收入人口18.21万人,其中低保对象13.19万人。今年1—7月,全市支出低保保障金4.98亿元。

“我们将严格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各项举措,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加强资金筹措与管理,确保提标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以“兜底线、防风险、促发展”为工作准则,持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不断提升救助规范水平和服务效能,让救助更精准、让服务更贴心,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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