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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开展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不能违法载人、逆行,也不能违反禁令标志。”近日,在谯城区十八里镇,交警对一违规行驶的电动车驾驶人予以批评教育。随后,交警又为该电动三轮车张贴了反光标识,喷涂了严禁违法载人的提示标语,做到时时提醒。

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三、四轮电动车已经成为主要的通行工具,但部分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经常会因为不注意交通规则,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针对这一现状,当前我市交警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其中三、四轮电动车管理是治理的重点。

在执法的同时,市交警三大队城西中队还联合行政村对电动三、四轮车进行建档,逐车编号登记,让三、四轮电动车驾驶人签订安全承诺书。

“我们在路面上执勤的时候,会加大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行为的查处,对三、四轮电动车逆行、违法载人等行为进行罚款和警告处罚。”市交警三大队城西中队中队长刘辉介绍,在进行违规行为查处的同时,在车辆尾部粘贴反光标识,可以扩大夜间视距,提升夜间行车的安全。

此外,我市交警部门还在农村地区发放宣传单,向驾驶员讲解因摩托车、电动车等尾灯不亮、夜间视线不良等情形导致车辆追尾等事故的案例,以及日常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劝导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交通秩序。(记者 李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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