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7日,春风动力发布公告:美国全资子公司CFP再收美国关税退税5403.2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66亿元。加上8月中旬的第一笔3860.79万美元,累计从美国政府手里拿回9264.0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8亿元。
一家中国上市公司,从美国财政部口袋里掏走6个多亿。听起来像段子,但它是真事——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之后,美国政府依法退还的。
但这笔钱能落到春风动力账上,并非运气使然。它是一整套制度设计、利益博弈和企业战略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
这笔钱从哪来?一份判决推翻了一场关税风暴
故事要从特朗普第二任期说起。
2025年初,特朗普再次上台后不久,以“芬太尼”和“贸易逆差”构成“国家紧急状态”为由,援引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 ,对多个国家进口商品大规模加征关税。在“对等关税”框架下,对全球贸易伙伴征收10%基准关税;在“芬太尼关税”框架下,对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并逐步升级,部分商品综合税率最高达145%。
这套操作的关键漏洞在于:IEEPA从头到尾就没提过“关税”两个字。
这部1977年通过的法律,原本是授权总统在国际紧急状态下冻结外国资产、实施金融管制的,跟贸易八竿子打不着。但特朗普政府抓住里面一句“总统可以在紧急状态下监管进口”,硬生生将其解释为“可以随便加关税”。
当时没人敢质疑,或者说,质疑了也没用。总统说能加,海关就收,进口商就交。几千亿美元的关税源源不断流入美国国库。
直到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作出里程碑式裁定:IEEPA未授权总统加征关税,此前征收的此类关税无效。
判决书阐明了三点逻辑。其一,IEEPA通篇未出现“关税”字样,其规范对象是资产冻结、交易限制等金融管制措施,与关税无关。其二,美国宪法将征税权明确授予国会,历届国会授权总统加征关税时均有明文规定,“232条款”“301条款”中“关税”一词毫不含糊。其三,援引“重大问题原则”,国会授权行政部门行使重大权力时,授权条款必须明确具体,不能靠一句“监管进口”就蒙混过关。
拿一部原本用于金融管制的法律去给全世界上税,这叫越权。
判决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3月4日作出执行性判决,责令海关启动退款程序。涉及退税总额约1660亿美元,波及约33万家进口商、超5300万批货物。
春风动力,就是这33万分之一。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判决仅针对IEEPA框架下的关税,即2025年至2026年间特朗普第二任期推出的“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基于301条款的对华主体关税(覆盖约3700亿美元中国商品)不受影响,继续全额征收;基于232条款的钢铝国家安全关税同样继续有效。
钱退给了谁?一道隐形的门槛
最高法院判了,钱却不会自动到账。
美国海关的规则简单明了:谁缴税,退给谁。
退税法定收款人,必须是在美国海关备案的“登记进口商”,即以自身名义报关并实际缴纳关税的主体。
这个规则听起来公平,但实际效果是:把退税资格变成了一道隐形的门槛。
绝大多数中国外贸企业的模式是:国内生产,美国客户下单,货抵美国后由美国客户作为进口商报关缴税。关税是美国客户交的,退税当然退给美国客户——中国出口企业跟这笔钱没有法律关系。
还有一种常见模式叫“双清包税”:出口商把货交给货代,货代包揽运输、清关、缴税一条龙。进口商通常是货代在美国的合作方,退税也归属那个合作方,跟中国出口商没有关系。
能直接拿到退税的中国企业,只有一类:在美设有独立法人实体,并由该实体直接作为进口商报关缴税的企业。
春风动力属于这一类。而大部分中国企业,在这个环节就被筛出去了。
春风动力做对了什么?一条“不省事”的路
春风动力的操作本身并不复杂: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CFP,货物抵美后由该子公司作为进口商报关、缴税。
法院判决关税无效后,申请退税的权利人就是这个美国子公司。作为直接纳税人,退税径直划入其账户。
原理就这么简单,但正是这条看似简单的路径,把绝大多数中国出口企业挡在了退税大门之外。
春风动力能走通这条路,还有一个底层条件:体量足够大。
2026年上半年,春风动力实现营收133.86亿元,归母净利润10.65亿元。其中全地形车营收71.64亿元,同比增长51.05%,出口额占全国总出口额的72.47%。国内每出口10辆全地形车,超过7辆出自春风动力。
体量决定关税总额,关税总额决定退税上限。 2025年全年,该公司在美缴纳进口关税高达9.78亿元。退回来的6.28亿,本质上是自己过去多交的钱被退了回来。
这笔钱意味着什么?
从财务数据来看:两批退税合计9264.0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8亿元;扣除美国子公司所得税后,预计影响2026年度净利润约4.40亿元;而春风动力2025年全年归母净利润为16.75亿元。
4.40亿元占16.75亿元的26.26%,单笔退税贡献了上年度净利润逾四分之一。
时间节点也值得关注:两批退税分别于8月、9月到账,全额计入2026年度。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10.65亿元,加上这4.40亿元,全年利润数据将显著增厚。
市场反应方面,8月18日首次披露退税消息后,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上涨,涨幅分别为5.13%和3.88%。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是一次性收益,不具备可持续性。 美国最高法院不会每年推翻一次自身判决。理性的投资者会将这部分非经常性损益剔除后重新估值。
春风动力不是唯一拿到钱的中国企业
春风动力并非孤例。一批在美设有子公司的A股上市公司,正在陆续收到退税。
2026年7月8日,华海药业公告收到美国关税退回1422.96万美元。此后,银都股份、众望布艺、拱东医疗、贵州轮胎、东箭科技、开能健康等公司相继公告收到退税。
它们的共同特征高度一致:在美设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并以该等子公司作为登记进口商直接报关。
这不是运气,而是架构设计的差异。
几个必须直面的风险
第一,退税执行尚未完全落定。 2026年6月,美国司法部就退税命令提起上诉,要求推翻或限制退税命令。最高法院虽已作出判决,但退税的最终落地仍有不确定性。此外,退税需进口商主动通过美国海关CAPE系统申请,部分企业因未及时申请或材料不全,可能无法获得全额退税。
第二,337调查的阴影还在。 2026年2月2日,美国Polaris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调查申请,主张春风动力及子公司CFP生产销售的特定越野车及部件侵犯其5项美国专利权。ITC已于2026年3月4日正式立案。337调查若败诉,ITC可发布“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涉案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这远比单纯的金钱赔偿严重。退税刚到账,专利诉讼的支出可能接踵而至。
第三,这笔钱不具备可持续性。 一次性收益不应作为估值基础,资本市场也终将回归对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审视。
是制度的漏洞,还是规则的红利?
回到标题提出的问题。
从表面看,这像是一个漏洞:一部1977年通过的国际紧急状态法律,被用来征收数千亿美元关税,最终被最高法院宣告无效。1660亿美元的资金被迫退回,整个执法过程被全盘推翻。听起来像一个巨大的制度漏洞。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恰恰是制度在纠偏。 三权分立的设计,让司法权在行政权越界时及时踩下刹车。海关严格执行“谁缴税退给谁”的程序规则,让真正的纳税人拿到了退款。整个链条虽然代价高昂,但每一步都在按规则运行。
春风动力拿到这笔钱,不是因为它钻了空子,而是因为它满足了三项硬条件。
第一,美国最高法院判定IEEPA关税不合法,这是司法对行政的纠偏。
第二,春风动力对美出口规模足够大,体量决定退税金额的上限。
第三,春风动力通过美国子公司直接报关缴税,架构决定退税的归属。
三条缺一不可。 大部分中国出海企业,第三条就卡住了。
春风动力早年在美国设子公司、自己报关交税的时候,恐怕也没想过有一天能退回来6个亿。但正是这种“按规则办事”的路径选择,让它在规则改写时成了被红利砸中的人。
出海语境下,合规不是成本,是你在一个陌生制度里留下的姓名。关键时刻,只有留了姓名的人,才有资格被找到。
但这句话也需要辩证看待: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并作为登记进口商直接报关,意味着企业完全暴露在美国税务、海关和产品责任诉讼的管辖之下。 这种模式的合规成本和法律风险远高于FOB模式,并非所有企业都适合效仿。
值得警惕的还有另一层:当1660亿美元的退税分配完毕,美国海关手里将拥有一份完整的进口商合规档案。那些过去通过转口贸易、低报价格等方式规避关税的进口商,将在退税过程中被彻底暴露。退税发完之日,很可能就是大规模追缴和处罚开始之时。
对于年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型企业而言,是否要在美国设立实体、承担高昂的合规成本和现金流压力,是一个远比“拿不拿得到退税”更现实的决策。
所以,这不是制度的漏洞,而是规则的红利——但这份红利,只分配给那些在规则里留下过姓名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