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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备足1000万元“新春红包”

  春节临近,为鼓励外地员工留湖过年,支持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助推企业“开门红、开门好”,今年我市为符合条件的外地员工准备了1000万元“新春红包”,并推出新老员工交通补助、企业招工奖励、包车补助等利好政策。
  今年,“新春红包”领取对象为春节期间留湖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市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中非湖州户籍员工。2月1日至5日,南太湖号App开通“新春红包”资格申请通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进行自主申报。2月9日10时开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通过数字人民币App进行申领。
  “一共有2万份红包,每份包含价值300元和价值200元的红包各1个,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红包在使用时继续不设消费门槛,可以看成是实实在在的现金,通过数字人民币App使用。
  记者了解到,价值300元的红包可以在2月9日15时至2月15日24时使用,价值200元的红包可以在2月16日0时至2月19日24时使用,红包可以在浙北超市、浙北大酒店、丁莲芳、周生记、亚卡芙、丰盛湾、奥奇食品等全市467家商家使用。
  “我们企业有不少非湖户籍员工,期待喜提‘新春红包’。”说起今年市人社局给予企业的利好政策,浙江鸿昌铝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十分欣喜,“一系列政策红包不仅调动了员工的留湖积极性,也为我们1月底到2月初,前往云南、贵州招聘提供了很好的预期效应。”
  为鼓励劳动者来湖就业,今年我市新春交通补贴享受范围从市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的老员工扩大至新老员工。在补贴标准上,户籍为市外省内的每人100元,华东地区的每人200元,华东以外地区的每人500元。在兑现条件上,只要上述人员在2月10日至24日期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湖就业,且在湖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即可享受。
  为鼓励企业招纳更多人才,今年我市继续延续新招市外员工奖励政策和包车补助政策。对在2月10日至24日期间,新招用10名及以上非湖州户籍员工,且在湖州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的市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在2月10日至24日期间,市本级规上制造业企业通过租用(含合租)大巴车等方式接员工来湖就业,且乘坐率高于50%的,给予企业租车费用的50%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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