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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参考样式!蚌埠市强化食品小作坊标签标识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包装与标签标识管理,压实食品小作坊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及发布相关参考样式的通知》,对全市食品小作坊包装材料、标签标注内容、监督检查重点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同步发布多套标签参考样式,为小作坊生产经营提供清晰实操指引。

  一、严把包装材料安全关口。明确食品小作坊选用的包装材料、容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纸质包装,应当采购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采购时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与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针对酒类、食用油小作坊,专门提出禁止使用易造成塑化剂迁移污染的包装容器。食品小作坊产品出坊销售,必须在包装、容器上加贴或印制清晰牢固标签,严禁使用无标识马甲袋、塑料桶直接盛装产品对外销售。

  二、明确标签标注八项要素。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小作坊出厂食品必须标注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八项内容。对确实无法贴标包装的产品,允许以随货单据形式完整载明全部标注信息。营养标签等非法定内容不作强制要求,小作坊自愿标注的,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示质量等级;配料表需与实际投料完全一致,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标注国家标准规定通用名称。市局同时配套发布 3 套标签参考样式以及马甲袋参考范例,分别适配普通产品、短保食品、多产品共用包装袋等不同生产场景,方便小作坊直接参照使用,解决经营者不会标、标不全、标错项的现实难题。

  三、压实属地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豆制品、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类,统筹生产端、流通端双向检查,重点核查标签有无缺失、内容是否真实,信息与实际生产情况是否匹配。对无标签、标签不合规产品溯源追查生产者、供货者及产品流向,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生产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面向全市食品小作坊开展政策宣贯指导,引导小作坊对照参考样式规范标签标识,打通小作坊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关键环节,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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