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市资规局坚持超前谋划,按照“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原则,组织完成了“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一是可持续发展导向明确。“十五五”年采伐限额建议指标为139224立方米,测算森林蓄积年净生长量为453214立方米,采伐限额与净生长量占比达32.6%,相比“十四五”年森林采伐限额降低85788立方米。
二是分类指标更加精细。“十五五”年采伐限额中商品林113166立方米、公益林26058立方米,分别占81.3%、18.7%。按照主伐、抚育、更新、低改等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限额管理。
三是智慧监管不断推进。充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林业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强化林业生态状况综合检测评价,加快实现“天上看、地面查”采伐全过程动态监管。
下一步,市资规局将严格执行批复的森林采伐限额,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审批等采伐“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林木采伐监管机制,依法规范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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