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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做好结果应用“下半篇文章” 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功能

2023年,市财政局立足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牢牢把握结果应用这个预算绩效管理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南京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宁财绩〔2021〕380号),将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全面应用于预算安排、政策优化、管理改进、考核奖励,着力提高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和部门履职效能、实现预算绩效管理的应有之效。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的“强关联”,通过“强关联”对预算安排进行“硬约束”。牢固树立预算绩效一体化理念,坚持“有效安排、低效压减、无效取消”,将预算审核与绩效管理融为一体,2023年,核减申报资金117.32亿元,并对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不佳的政策项目和部门压减预算资金6.39亿元。

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对政策优化的引领力和对管理改进的推动力。向各有关部门反馈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运行监控中发现的涉及政策项目管理、部门业务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问题72个,提出整改建议69条,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81条。在预算绩效管理的引领推动下,各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内容、优化政策实施标准、建立与政策实施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将政策初衷落实到位;在效率、质量等维度上强化部门业务管理,提高部门整体绩效水平;从构建管理机制入手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作为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用足用好考核这把利器,树立奖罚分明、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对江北新区和11个行政区、86家市级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区和市级部门作了相应扣分,并纳入我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养成行动自觉,充分调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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