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林燚辞去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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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林燚辞去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