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高某醉酒驾驶遇交警检查,先是驱车慌不择路,后弃车而逃,跳进一蟹塘里,但最终还是为醉驾付出了代价。近日,无为县交警依法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13时30分,无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在临近巡逻车时突然拐进一条村村通道路,且车速较快,民警敏锐意识到该车驾驶人可能有问题,随即驾车尾随。不一会儿,巧遇一村民正在抓蟹塘里的螃蟹,堵了路,只见黑色小轿车驾驶人打开车门,迅速跑进蟹塘内。民警发现该蟹塘四周都用网围了起来,只有这一个出口,于是分头堵击。该驾驶人见民警追得紧,情急之下竟跳入蟹塘烂泥中,然而未动几步,脚上的皮鞋早不见了踪影,最终只得上岸“自首”。
经查,驾驶人高某有酒后驾车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59mg/ml,属醉酒驾驶。 (大江晚报 梅奎涛 李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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