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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放让文明城市更文明

   5月1日起,《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届时,花山区、雨山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全年所有时间一律禁止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被严查。我市成为省内第9个出台“全面禁放”政策的城市。

  全面禁放,是群众一直以来的期盼。2013年11月8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马鞍山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主城区实行“限放”。2016年3月对限放区范围进行了扩大并延续至今。由于禁放时间存在空档期、限放区覆盖范围小,春节期间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严重污染,越来越多的市民投诉建议并强烈要求禁放。

  全面禁放,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选择。目前,我省16个地市中,已有合肥、淮北、亳州、蚌埠、阜阳、芜湖、铜陵、池州8个省辖市出台施行了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其中,合肥、淮北、蚌埠、芜湖、铜陵都是全国文明城市。马鞍山作为安徽省第一家,也是蝉联四届的全国文明城市,从“限放”到“禁放”的脚步不能掉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规定》。

  全面禁放,是建设平安马鞍山的坚实举措。每逢春节、清明、冬至等节假日,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的火灾等险情,较平时增多,除带来财产损失,严重的还会导致人身伤害。其中,春节期间,我市各大医院的急诊、外科,燃放烟花爆竹所致的眼外伤、烧伤患者病例数大幅增加。燃放烟花爆竹还会进一步加剧大气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

  对于《规定》的出台实施,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禁放工作,法律有规定,群众有呼声,环保有要求,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记者张莹通讯员陶建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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