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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1月28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马鞍山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全省首批获此殊荣的城市之一。

  2016年5月,经国务院食安办批准,马鞍山市被确认为国家第三批、安徽省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单位。获批创建以来,马鞍山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以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构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保安全、促监管、提质量、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全链条发力。在源头上,马鞍山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持续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

  食品生产环节,马鞍山市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质量追溯提升行动,粮食质量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升;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双提升,建立“企业自查+抽检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按照“一企一档”“一坊一档”要求,督促企业建立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建档登记率达100%;推动食品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出台《马鞍山市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快检室管养指导意见》,在全市农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和市场监管所建设食品安全快检室。

  食品安全还离不开强有力的执法检查。马鞍山市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小作坊提升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食品超范围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整治、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和整治、中小餐饮集中整治等,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改革创新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根本动力。近年来,马鞍山市聚焦聚力“专业化”“智慧化”“品牌化”“产业化”,积极探索实施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示范引领项目,马鞍山市在省内率先探索尝试“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高标准建设了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全市9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中央厨房、499家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马鞍山市还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上线“食安家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在线备案、分级指导。

  去年以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对第三批参创城市进行全面评审。马鞍山市因创建工作全面扎实、亮点颇多,特别是社会共治、智慧监管等多项创新做法全国领先,创建评价总分居全国创建城市前列。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马鞍山市正在制定《马鞍山市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深化提升方案》,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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