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马鞍山市公安局获悉,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省公安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明确了对于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的奖励标准,鼓励公民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
根据《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信、现场反映等多种方式实名或者匿名向我省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举报线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的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线索。
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查实,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查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将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的奖励;查获一般恶势力团伙的,将给予人民币2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每起案件将给予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的,将给予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
(通讯员 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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