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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推进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的“人大实践”

   丽水是浙江省少数民族重点市之一,有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景宁畲族自治县,有7个畲族乡镇,212个民族行政村。全市共有47个少数民族成分,9.06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4.28%,其中畲族人口7.19万人,主要聚居在少数民族村。

  可以这么说,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的程度和社会和谐稳定。不仅如此,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更是确保全市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全面贯彻中央民族会议精神,围绕市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民族村经济发展情况,全面了解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情况,比较分析全市和本地区的差距,为党委政府的相关决策提供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建议和意见。

  今年6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波就带领民侨工委工作人员,通过座谈讨论、实地察看、走访农户等方式,先后多次到景宁、云和、遂昌、莲都等县(市、区)部分民族乡镇和民族村,就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听民声、访民情,结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市人大调研组对全市的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成效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民族乡村资源优势,培育产业发展,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使民族村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莲都区大港头镇利山村是我市8个被列入“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名录”的民族村之一。这里山水秀美、空气清新,有着特色的民俗文化,是少数民族畲族聚居地,是国家3A级景区。2015以来,该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宿产业,截至目前,已拥有床位429个,2016年共接待游客4万余人次,经营收入430余万元,乡村旅游收入已成为村民致富的主要途径之一。

  利山村的“崛起”仅仅是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实现较快发展的冰山一角。2016年,我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7元,比上年增长11.5%,增长率连续11年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绝对值高于全省少数民族农村居民14527元的平均水平。其中景宁少数民族居民人均年收入从2006年的2755元,提高至2016年的13650元,年均增长18.3%。

  在经济发展的步伐中,不难发现特色产业、农旅融合、电商经济等等关键词。不仅如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全市212个民族村全部开展了村庄整治,均实现了“五通”(通自来水、康庄公路、广播、电视、程控电话),39个村被列入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与此同时,教育卫生事业逐步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初升高比例达97.6%,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8%以上。

  此外,党委政府通过构建政策洼地、加大资金支持、强化智力扶持等方式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帮扶力度。比如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县设立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级专项资金从2012年每年200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6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从2013年到2017年,5年累计达10013万元。

  在针对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现状开展调研的过程中,人大调研组肯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的成绩,发现了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通过梳理总结,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从总体来看,全市各地少数民族村经济虽然有了较快发展,但与省、市、县平均水平相比还相对滞后。

  2016年全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7元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59元比较相差762元,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比较相差7169元。与非民族村相比,民族村相对贫困人数较多。如云和县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的农户,全县共316户,而少数民族就有218户,约占69 % ,全市情况也大致如此。2016年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莲都区18795元,最低的庆元县只有13100元,两者相差5695元。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民族村发展落后于当地非民族村,县与县之间的民族村发展也有较大差距。与此同时,我市的少数民族乡村普遍存在区位自然条件差,产业组织化程度低、村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仍滞后等问题。

  拿村集体经济举例,大多数民族村集体经济薄弱,无法为村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务和帮助。2016年我市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以上的民族村有158个,5万元至10万元的29个村,1万元至5万元的19个村,1万元以下的6个村。在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民族村中,大都没有经营性收入,实质上都是财政性、社会性资金和部门结对帮扶资金等。

  针对系列问题,市人大《关于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提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民族村同全市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针对我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比高、相对贫困户数多的现状,必须加大民族村的帮扶,坚持精准扶贫,把扶贫攻坚抓紧抓准抓到位。

  除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发展责任等方向性建议,若干条具体操作建议也被整理成文,摆在了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办公桌上。

  “全市212个民族村所处地域不同,发展情况各异,所以要进一步细化规划,分类推进……”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要细化,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指导,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此外必须要突出重点,要认识到特色产业培育是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优化传统产业,促进农旅融合,大力发展新兴业态,壮大集体经济等发展方向,真正让少数民族村实现可持续发展。

  当然,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少数民族村的发展环境。比如优化道路交通设施,电力水利网络设施,居住环境设施等。

  记者发现,人大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深谙“借力”之道。比如优化少数民族村居住环境设建议中指出,要结合“大搬快治”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少数民族自然村异地搬迁,积极实施偏远山区少数民族下山脱贫计划,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条件。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净化、亮化、美化民族乡村面貌,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不仅如此,“大搬快治”“美丽乡村”等均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由此可见,“服务大局”不仅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更延伸到了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

  -记者手记

  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人民的力量

  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彰显的自然就是人民的力量。

  地方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做好人大工作,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使人大工作与本区域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呼声息息相应。多年的“人大实践”同样证明,只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一抓到底,才能使人大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就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而言,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脉相承,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必然是确保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来自人民的力量也必须在监督之中彰显,人大要在推动加快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上用力、使劲,如此一来,人大工作才能有作为、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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