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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坚持“一案双查”倒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年前的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一年来,台州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以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助力“清廉台州”建设。

  6月16日,台州市路桥区纪委发出今年第四号通报,对严查的该区路北街道三山村原出纳郑金生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实行了“一案双查”,共有12名街道、村干部和2个基层组织受到了问责,包括路北街道三产办主任柳向济、农办主任罗天波等8名街道干部和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建、村监会主任陈学林等4名村干部,分别给予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等处理,路北街道三山村党支部、村委会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同样也引起了震动。

  据了解,这是台州市坚持“一案双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过程中,认真实施责任追究人数最多的一起典型案例。

  这样的例子很多:

  今年初,椒江区在开展巡察中发现,2013年4月至2015年9月间,该区前所街道上徐村存有用村集体资金吃喝的现象。在查实的基础上,2017年3月11日,前所街道纪工委对时任上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监会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前所街道党工委对原农经站站长进行调整职务,对新任农经站工作的同志进行工作提示约谈,对上徐村代理会计进行诫勉谈话。此外,上徐村出纳因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今年5月份,浙江省纪委监察委网站通报了温岭市公证处原副主任孙美德等人违规公款聚餐问题。2014年7月,温岭市公证处部分工作人员在重庆参加公证业务培训期间,时任市公证处副主任孙美德在征得市公证处主任王金根同意后,两次组织人员公款聚餐,消费金额共计8804元。2017年1月,孙美德受到警告处分。温岭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罗晨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温岭市纪委对其诫勉谈话。

  2016年,黄岩区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罗忠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查实后,多名涉事医生被处分。而该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陈奎虽未参与其中,却也因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了诫勉谈话处理。

  “我们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了这么久,还出现违规参与酒局问题,作为主管单位应该警醒。”发现问题后,该区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区长屠荣彪第一时间约谈医院主管单位区卫计局“一把手”,要求卫计局以此为契机,主动查找医疗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下大力气整改正风。

  在黄岩,下属出事,领导干部跟着受罚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据了解,截止目前,全区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3起,处理4人,其中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

  最近,仙居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郑剑峰怎么也没想到,因为下属违纪违法,他先被免职,继而又受到党纪处分。经查,2014年4月至2016年8月,时任仙居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工作人员(局车队长)罗国平,在具体负责加油卡额度分配、补充充值、对账核销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驾驶员郑懿文,分别使用两辆报废警车的加油卡进行充值套现,共套取人民币30余万元予以私分。2017年3月,罗国平、郑懿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刑罚。时任仙居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郑剑峰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年3月,郑剑峰被免职,2017年6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统计,2015年以来到今年5月底,台州共有563名党员干部受到追责,其中党纪政纪处理231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运用好问责利器,发挥好问责的导向作用,以追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真正让两个责任在台州落地生根,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海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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