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了保障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局发布了“高温停工令”,明确提出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强调要加强酷暑高温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建筑单位应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各作业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
高温期间,各在建项目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遇极端天气及时停工撤离人员
此外,市城乡建设局还要求,各在建项目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职工宿舍闷热为由,擅自将职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各在建项目需根据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严防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